试用体验智慧养老系统

第三批智慧养老示范企业(第三批智慧养老示范企业)

第三批智慧养老示范企业

智慧养老项目的企业或组织

第七批智慧养老示范街道、社区及配套服务设施、示范基地名单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民政部办公厅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三批智慧健康养老应用试点示范的通知》(工信厅联电子〔2020〕270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民政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第四批智慧健康养老示范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联电子〔2020〕213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民政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第四批智慧健康养老示范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联电子〔2020〕501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四批智慧健康养老示范企业的通知》(工信厅联电子〔2020〕52号)等有关规定,开展第四批智慧健康养老示范企业申报工作。申报范围包括市辖内60%的县(区)。(二)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四批智慧健康养老示范企业的通知。二、组织申报条件1.在工业和信息化部所属行业范围内注册登记的制造型工业、信息消费类企业;2.具备工业软件特色优势,能够承担本行业软件与信息消费相关的政府采购工作;3.有符合要求的上百项软件服务能力和专业生产服务能力,具备线上线下混合服务能力,从事软件和信息消费相关工作;4.具有良好的信息系统集成能力,能够承接新型信息消费和智能社会服务;5.有符合要求的信息服务产品开发能力,从事信息技术相关的软件和信息消费类企业。三、推荐方式1.根据企业申报、省级推荐、当地推荐、社会推荐、第三方机构推荐,四、合适期限申报。申报城市的社会服务机构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本次县域社会服务机构申报计划中优先推荐符合国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改革委社会发展司科技司专项资金支持。2.优先推荐符合《河南省政府关于促进乡村产业振兴的指导意见》(豫政办〔2021〕8号)、《河南省农业农村厅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乡村产业振兴中原行动 乡村振兴中原行动方案 2021-2025年》(附件)的文件要求。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