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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残联系统操作培训,全国残联系统康复培训实施方案

  康复专业技术人员是残疾人康复服务的主要提供者,是保障、提升残疾人康复服务质量的核心力量。近年来,全国残疾人康复专业技术人才队伍不断发展壮大,已有各类康复专业技术人员29.4万人。中国残联高度重视康复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十三五”期间,通过开展全国残联系统康复专业人才实名制培训,系统培训康复专业技术人员逾14万人次,有效提升了康复专业人才队伍综合素质、专业水平。

  为进一步加强、规范全国残联系统康复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培养建立一支适应新阶段残疾人康复事业高质量发展要求的康复专业技术人才队伍,提升残疾康复服务质量,满足广大残疾人日益增长的康复服务需求,制定本方案。

  一、任务目标

  到2021年,设立国家、省(区、市)康复专业技术人员规范化培训基地(以下简称规范化培训基地),明确康复专业技术人员规范化培训(以下简称规范化培训)内容、要求,完成国家级培训500人以上,各省(区、市)全面启动规范化培训工作。

  到2025年,建立较完善的规范化培训管理制度、实施体系,形成健全的工作机制,完成国家级培训3000人以上,实现各级残联下属(业务主管)康复机构所有在岗及新进康复专业技术人员全面接受规范化培训。

规范全国残联系统康复专业

  二、主要措施

  (一)建立规范化培训组织领导体系。

  1.中国残联统筹领导全国规范化培训工作,负责制定规范化培训统一实施方案、配套政策;组织制定规范化培训大纲、考核办法;遴选、认定国家级规范化培训基地并做好动态监管;以省级规范化培训师资为重点,组织开展国家级规范化培训项目;对省级规范化培训工作进行指导、检查。

  委托中国残疾人康复协会具体承担规范化培训相关技术方案制定、教材编写;国家级规范化培训基地评审、业务指导;国家级培训项目计划、实施等日常业务工作。

  2.各省(区、市)残联统筹领导本地规范化培训工作,负责制订本地区规范化培训工作实施方案;遴选、认定省级规范化培训基地并做好动态监管;组织开展省(区、市)内康复专业技术人员规范化培训;对本地各级残联所属(业务主管)康复机构组织康复专业技术人员参加规范化培训的情况进行指导、检查。

  委托相关协会、学会、康复专业机构等承担本省(区、市)规范化培训日常业务工作。

  (二)明确规范化培训对象、内涵、要求。

  1.将各级残联所属(业务主管)康复机构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全部纳入规范化培训,包括拟从事残疾人康复专业技术工作的相关专业院校毕业生;全部已从事残疾人康复专业技术工作,但未接受过系统化岗前培训、在岗继续教育,需进一步规范、提高康复实践能力的人员。

  2.分专业编写全国统一的规范化培训大纲,对培训目标、内容、模式等提出明确要求。

  培训目标。为各级残疾人康复机构培养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扎实的康复理论知识和实践技能,能独立、规范地承担本专业常见功能障碍评估、治疗、教学、适配等工作的康复专业技术人员.

  培训内容。以培育岗位胜任能力为核心,针对不同专业、不同培训对象,开发全面系统、简便可行的培训课程,构建多层次、模块化、高质量的培训课程体系。包括残疾人工作者职业道德、政策法规、康复服务实践能力、专业理论知识、人际沟通交流等,重点提高、规范康复实践能力,适当兼顾教学和科研素养。

  培训模式。以培训基地为基础,采取理论授课加实践操作的教学方式开展培训。鼓励采用“线上”与“线下”结合的方式,提升培训效率,扩大培训面。培训时间由相关培训大纲统一确定,原则上,“线下”培训时间不少于全部培训时间的1/3。

  3.严格考核,确保规范化培训质量。采用理论加实操、过程考核加结业考核的方式,开展规范化培训考核。合格者由相关培训基地颁发统一制式的《全国残疾人康复专业技术人员规范化培训师资证书》《全国残疾人康复专业技术人员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在各地实践基础上,逐步制定、建立全国统一的考核办法、考试题库。

  (三)建立健全规范化培训技术支撑体系。

  1.设立规范化培训基地。分级制定国家级、省(区、市)级规范化培训基地遴选、认定与管理办法,按照公开、公正、择优原则,分层级、分专业遴选认定规范化培训基地,并实施动态管理。

  中国残联择优选择在全国范围具有领先康复服务能力、教学能力的相关专业机构,遴选、认定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精神、孤独症康复和辅助器具等专业领域的国家级规范化培训基地;各省(区、市)残联根据本地培训工作实际需要,遴选、认定本地区规范化培训基地。

  2.健全师资队伍。由各规范化培训基地选拔职业道德高尚、实践经验丰富、具有带教能力和经验的康复专业技术人员作为带教师资,其数量应当满足规范化培训工作要求。带教师资严格按照规范化培训大纲要求实施培训工作,认真负责地教育、指导培训对象。

  3.开发完善培训教材。依据各专业领域规范化培训大纲,统一选择、确定规范化培训主干教材、参考教材。对于残疾人康复工作急需,目前尚无业内公认优秀教材的,由中国残联或省(区、市)残联委托或组织相关培训基地、专业组织、机构、人员统一编写。

  (四)精心组织实施。

  1.开展调查摸底,制定培训规划。各省(区、市)残联对本地各级残联所属(业务主管)康复机构专业技术人员开展全面摸底调查,系统了解、掌握本地康复专业技术人员的学历、执业资格、职称等基本状况和培训经历、培训需求等。以此为基础,研究制定本地“十四五”期间规范化培训实施方案,并分级指导本地康复机构按照规范化培训全员覆盖要求,研究、制定相应培训计划。

  2.做好培训招生。按照公开公平、双向选择的原则,招收符合条件的康复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培训。每年初,中国残疾人康复协会根据各地需求,制定、发布国家级规范化培训计划;各省级残联汇总本地康复机构培训需求,制定年度培训计划,向各培训基地下达年度培训任务,并选派人员参加国家级规范化培训;各培训基地依据下达任务制定年度招生和培训方案,在指定渠道公开发布;各康复机构自由选择培训基地,选派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培训。

  3.做好培训与管理。 培训基地配备满足专业培训要求的师资队伍、实习场地、服务场景、模拟教学设施等,落实培训对象学习、生活条件。建立严格的培训管理制度,按照规范化培训大纲,制定科学、严谨的培训方案,组织做好培训对象的教学、考核、评价,及时、准确、详实记录培训过程和培训内容,实施全过程监管,确保培训质量。

  4.做好政策衔接。规范化培训是全国残联系统组织的,以提高康复服务实践能力为主的系统性、标准化培训,是残联所属(业务主管)康复机构康复专业技术人员上岗必须的培训经历。对于已参加卫生健康、教育等主管部门组织开展的相关规范化培训、继续教育的专业技术人员,可视为已接受残疾人康复专业技术人员规范化培训;对于曾参加中国残联、省(区、市)残联既往组织的相关专业培训且考试合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可由相关培训基地根据规范化培训大纲复核、完善其培训内容、考核结果后发放《全国残疾人康复专业技术人员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各级残联组织积极推动将规范化培训与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定点服务机构认定、康复专业技术人员聘用及考核等有效挂钩。

  三、经费安排

  (一)中国残联负责筹措经费依据年度预算安排支持开展国家级规范化培训,编写培训大纲、教材等工作。

  (二)省(区、市)残联负责筹措经费用于补贴本地残疾人康复专业技术人员培训,支持本地规范化培训基地开展相关业务。

  (三)相关残疾人康复机构负责筹措经费,用于补贴本单位人员接受培训。

  四、检查、统计

  中国残联负责开发、运行全国残联康复专业技术人员信息管理系统,汇总、分析全国康复专业技术人员规范化培训信息。

  各省(区、市)残联负责组织本地培训基地将规范化培训相关情况录入全国残联康复专业技术人员信息管理系统,做好本地培训工作统计分析,并及时报送中国残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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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来源:采编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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